根據國家及漳州市相關的政策條例。符合條件的職工必須依法對生育保險進行繳費。而生育保險的繳費標準是跟據《生育保險管理辦法》的標準進行。同時,《生育保險管理辦法》規(guī)定了對生繳費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為此,小編為提供漳州市生育保險繳費辦理須知。
漳州市生育保險繳費標準
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其職工工資總額的0.9%繳納。工資總額的構成以國家統(tǒng)計局規(guī)定為準。職工月繳費基數最低不得低于漳州市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職工年度內繳費基數超過漳州市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按300%征繳。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布為準。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通知為執(zhí)行日,執(zhí)行日之前各縣(市、區(qū))的最低和最高繳費基數保持原來的不變。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漳州市生育保險繳費方式
生育保險實行社會統(tǒng)籌,建立生育保險基金,由企業(yè)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同時,根據相關規(guī)定,生育保險由單位負責繳交生育費用(員工個人無需繳交生育保險費用),單位一般通過賬戶轉賬渠道進行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