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小心丟了張信用卡,慘遭透支被銀行催債直至被逼上法庭;一不小心遲了還款時限,被列進信用“黑名單”,只好打官司請求法庭解除……
身上越來越多的信用卡,在給市民便利的同時,也越來越增加人的隱憂信用卡官司正紛至沓來。
記者昨日采訪得知,江岸區(qū)法院近兩年受理涉及信用卡的糾紛案,年均超過300件,而江漢區(qū)法院統(tǒng)計顯示,今年僅受理個人起訴銀行要求恢復信用記錄并賠償損失的案件,比去年同期增長2倍。
今年8月,漢口張女士因信用卡糾紛與銀行打起官司。據(jù)她稱,今年5月手提包被盜,包內(nèi)有一張信用卡,自己隱約記得曾打電話請求銀行注銷此卡,就沒太在意。但半月后,她接銀行電話后大吃一驚,說是此卡已透支2萬余元,必須趕快還款。
張女士一面報警,一面與銀行交涉:別人偷走我的卡,“我也曾注銷此卡,這筆透支是你們失職導致”。但銀行方稱,沒有證據(jù)顯示張女士注銷了此卡。
張女士起訴要求銀行承擔透支,并要求消除自己名下的不良信用記錄。最終,因證據(jù)不足,法院以欠款及不良信用記錄系卡主自身過錯造成,駁回其訴求。
審理該案的江岸區(qū)法院肖法官告訴記者,類似肖女士這樣“冤枉”背債、背“不守信用”之名的人并不在少數(shù)。從目前受理的信用卡民事官司來看,主要存在兩大類:一是信用卡被盜或遺失,被人惡意透支后與銀行形成訴訟;二是持卡人缺乏“信用”意識,或因手持的卡太多遺忘按時還款,被銀行列入“黑名單”,最終形成纏人的官司。
肖法官認為,信用卡官司增多釋放的信號應引起高度重視。首先,銀行對卡主的服務理念要更加到位,辦卡要嚴格審核,防止被人冒名辦卡,要嚴格比對客戶身份信息,發(fā)現(xiàn)不良信用記錄時及時通知客戶避免擴大損失。
另一方面,每個市民要強化對卡的保護意識,既保護財產(chǎn)免受損失,也保護“信用”不受侵犯,對身份證、戶口簿等有效證件須謹慎保管,一旦發(fā)現(xiàn)卡丟失要及時掛失。同時,高度關注自身信用記錄,等到上了銀行“黑名單”后再來維權,成本和難度都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