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市民祝女士在家中收到銀行發(fā)來的短信,提示其信用卡剛剛在國外消費1800美元。接到祝女士報案后,婺城警方會同銀行立即行動,最終幫其追回了被盜的錢款。
11日凌晨,祝女士在家睡覺時,突然被手機驚醒,起床一看,發(fā)現(xiàn)是銀行發(fā)來的消費提醒短信:“您的信用卡在國外消費了1800美元,請進行核實?!弊E慨攬鼍兔闪?,想想自己最近沒有出國,怎么會有國外的消費信息,難道是銀行方面弄錯了?為了確定信息的真實性,祝女士馬上聯(lián)系了銀行客服。
銀行客服得知情況后,對其信用卡進行查詢,發(fā)現(xiàn)這筆費用是以預授權方式支付的。銀行客服再三確定不是祝女士本人消費后,告訴祝女士,銀行可以先幫助祝女士將賬戶凍結,但是祝女士需要去派出所報案,同時把報案回執(zhí)交到銀行,才可以拿回自己的1800美元。
祝女士馬上向婺城公安分局城西派出所報案。民警在了解祝女士的情況后,詢問其以前是不是在國外消費過。祝女士表示自己是出過國,之前也在國外消費過。民警分析認為,祝女士很有可能在國外刷卡消費時,被不法分子盜取了信用卡信息。在提醒其要對自己的個人信息保密后,為其開具報案回執(zhí)。
祝女士拿到報案回執(zhí)后,回到銀行辦事處。在銀行工作人員的幫助下,追回了自己的這筆錢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