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合肥,為何信用卡卻在河南鄭州消費了48000元?合肥的齊先生就遇到這樣的蹊蹺事。因為沒能及時償還被盜刷的信用卡金額,銀行將齊先生告上法庭。法院審理后認為,銀行未能保障卡片的安全性能,導致信用卡被盜刷,駁回銀行的訴訟請求。
案件回顧
2009年7月11日,齊先生名下的一張信用卡在外地消費了48000元,齊先生發(fā)現(xiàn)了該筆消費以后,立即向銀行和公安機關報案,銀行也凍結了齊先生所持信用卡,但消費已經實際發(fā)生,而公安機關至今尚未破案。因信用卡消費未按時清償,齊先生被該銀行信用卡中心訴至合肥市廬陽區(qū)人民法院。
案件審理過程中,齊先生表示,信用卡是在河南鄭州被盜刷,而其本人當日身處安徽合肥,48000元是不法分子利用偽卡完成,因此他對這筆消費不應當承擔償還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涉案消費系他人偽造持卡人信用卡而產生的交易行為,銀行向持卡人核發(fā)了信用卡,卻未能保障卡片擁有足夠高的安全性能,發(fā)生偽卡交易時,也未能有效識別避免,從而導致持卡人信用卡被偽卡盜刷,故認定持卡人不承擔偽卡消費的支付責任。
因此,該銀行的訴訟請求被駁回。
民警支招開
通了銀行卡提醒短信功能的用戶,若遇到了異地盜刷情況,請立即到附近柜員機或者銀行取100元,或是到附近能刷卡的地方隨便刷一筆,打印并保存好刷卡交易憑證。這樣,就可以證實異地盜刷時真卡在你自己手上,然后再去報警。這樣報警就有證據(jù)了,如果要打官司的話,也需要這樣的證據(jù),銀行就無法推卸責任了。
卡寶寶特別提醒:
1.持卡人在刷卡消費時要保證卡不離身并在自己的視線范圍內,在輸入密碼時要格外留意,不能使用自己的身份證信息等容易破解的信息作為密碼。
2.開通短信通知,一旦遇到信用卡被盜刷,能立即收到短信,并第一時間聯(lián)系銀行信用卡中心投訴,要求銀行止付并凍結賬戶。再就近到ATM機上持卡操作,證明卡確實是在自己身邊,作為今后的索賠證據(jù)。據(jù)經辦民警介紹,其中的幾位受害者在卡被盜刷后,由于向銀行及時反映,盜刷的金額都被追了回來。
3.在網(wǎng)上購物時,持卡人要仔細地確認商戶的真實性,謹防虛假支付網(wǎng)站和釣魚網(wǎng)站,造成卡號和密碼泄露,被不法分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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