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還能這樣用!今天說個維權(quán)的小故事,希望可以給廣大的打工一族提個醒。今天的主人公小姜20多歲,在南京棲霞一家咨詢公司做客服。公司既不與他簽署勞動合同,也不為他繳納保險。他與老板交涉,老板置之不理。小姜于是到棲霞法援中心求助,要求律師幫助他維權(quán),讓他可以離職并獲得單位的補(bǔ)償。
張律師在接受了小姜的委托之后,告訴他,這個維權(quán)并不復(fù)雜,難度在于要找到證據(jù)材料,證明自己和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guān)系,然后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補(bǔ)繳社保,支付補(bǔ)償。但是,面對張律師的要求,小姜犯難了,他表示自己上班不打卡,沒有任何考勤記錄,工資拿的是現(xiàn)金,單位同事因為還要繼續(xù)在單位工作,也不會為他作證。這下,看來麻煩還挺大。如果沒有材料能證明小姜與單位的關(guān)系,那么勞動仲裁就不會受理小姜的申請,張律師也無可奈何。
小姜一臉為難,在張律師辦公室開始翻自己挎包,將里面的東西一股腦兒倒出來,說,這些都是我上班時候做客服記錄用的紙條。突然,張律師目光被一張卡片吸引,這是一張工商信用卡。援助律師問小姜,這個卡是什么時候開戶的?小姜說,是有人到單位推銷信用卡,辦公室的人都辦了,他也辦了一張,而且辦信用卡的人找單位幫自己開了收入證明。證明自己每個月工資3000元,而且收入證明原件自己還保存著呢!“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蹦玫竭@張信用卡,還有小姜說的收入證明,張律師表示,這個可以證明小姜跟原單位有勞動關(guān)系,老板賴也賴不掉。最終,張律師幫小姜將原單位告上法庭,小姜一次性獲得補(bǔ)償24000元。
在此提醒打工一族,出來工作不容易,要有維權(quán)意識。首先單位如果不正常簽署勞動合同,繳納社保。而打工者暫時需要這份工作,那么應(yīng)該留存證據(jù)材料予以證明事實勞動關(guān)系,例如考勤記錄、花名冊、蓋有公章的公司證明等。有了這些證據(jù),在離職前勞動者可以申請法援,或者到勞動部門申請仲裁。無論是社保還是補(bǔ)償,都會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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