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人手中,都有一張或多張信用卡,如果信用卡欠了175元,不少人會覺得是一件小事,但就是這區(qū)區(qū)175元,11年后竟然變成了2萬多元。
西安的熊先生在向銀行貸款,買房子的時候發(fā)現,自己11年前欠了信用卡175元沒有還,這筆欠款不但已經滾到2萬多元,而且征信中已經顯示為呆賬,不僅影響他的個人征信,還對貸款產生消極影響。當事人熊先生表示,大學畢業(yè)以后卡找不到,也沒去管它,隱隱約約回憶起來,好像是欠了銀行一兩百塊錢。一直沒管,一直滾到2015年,銀行把那張卡注銷了。
銀行工作人員介紹,當時本金是175.75元,2015年銀行將卡注銷,電腦記賬需要償還22449元。銀行工作人員稱,熊先生需要盡快將錢款還上,還不上的話,個人征信上會顯示永遠呆賬。當事人熊先生覺得銀行沒有通知自己還錢,沒有盡催收的義務。目前雙方還在溝通解決當中。
信用卡不少人都有使用,但是逾期還錢的滯納金,又是怎么算的呢?農行廣州淘金支行信用卡與網絡金融部陳經理介紹,逾期還款違約金是針對客戶逾期不還的部分,需要繳納的罰息,逾期違約金標準是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去計算,而銀行在發(fā)現持卡人,逾期沒有還款之后,也會通過短信、郵件、信件等信息,通知持卡人,太長時間不還,銀行會進行法律催收,將客戶起訴到法院去,也有可能進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就會限制客戶的高消費,包括不能坐飛機不能坐高鐵。
律師也提醒,如果持卡人預留在銀行的電話號碼、信件收件地址有變更的話,一定要及時到銀行更改信息,以免收不到賬單而導致逾期還款造成損失。如果銀行已經進行了通知手續(xù),按照地址進行郵寄或者發(fā)送短信。只是因為持卡人換了手機號碼換了地址沒有收到的話,在法律上也是視為已經收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