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yè)內(nèi)人士還提醒,使用信用卡要注意以下危險。
1、刷卡玩“失蹤”有可能坐牢
我國《刑法》規(guī)定,對于信用卡惡意透支者可追究刑事責任。
所謂“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guī)定限額或者規(guī)定期限透支,并且經(jīng)發(fā)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透支款或者在大量透支后潛逃隱瞞身份、以逃避還款責任的行為。
2、有最低還款額但其余得按18%年息來還
在選擇最低還款額之后,雖能夠繼續(xù)享用循環(huán)信用,但不再享受免息還款待遇,且銀行將按照刷卡全額來收取利息。銀行將從消費入賬日開始計算,按日息萬分之五來收取全部消費金額的利息,即年息高達18.25%。
3、少還1元錢也會被全額罰息
小心有銀行對于信用卡透支采用的是全額罰息。以信用卡透支1萬元為例,在還款日前只還了9999元,還有1元沒還。如果執(zhí)行的是“全額罰息”,逾期的利息仍要按照1萬元的萬分之五計算,一天得繳利息5元;如果僅以未清償部分計算,一天的利息只有0.0005元,二者相差萬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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