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 信用卡以方便、快捷、安全、通用的優(yōu)勢迅速普及,然而,與之相伴的信用卡法律糾紛也層出不窮。目前,因信用卡使用產生的糾紛不斷訴至法院,主要包括信用卡透支糾紛,信用卡冒用糾紛、信用卡年費糾紛等。近年來萬寧法院受理的信用卡借款合同糾紛案件數(shù)量逐漸增多,僅今年11月,萬寧法院就受理了一家國有商業(yè)銀行起訴的10宗信用卡借款合同(即透支)糾紛案件。
金融機構的信息資料顯示,該法院受理的案件中,信用卡申請人均有穩(wěn)定的工作,并出具蓋有單位公章的申請表。但在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后,承辦法官發(fā)現(xiàn)有80%的被告都無法送達,這些被告中70%是出具公章單位的臨時工作人員,還有30%是通過其他手段蓋了單位蓋章,資料并不具真實性。
此外,在這10起信用卡借款合同糾紛案件中,有8起案件無法找到被告,也無法聯(lián)絡到其成年家屬,在無法調撤的情況下只能公告送達以及缺席判決。這8起案件的涉案金額為45568.31元,占涉案總額的76.5%。這樣,即使原告勝訴后,也無法執(zhí)行。在動用了大量的司法資源以及人力、物力財力之后,金融機構的損失仍無法追回。
據(jù)了解,如今部分銀行為了搶占市場,追求信用卡發(fā)放量,對信用卡申請人提供的資料和擔保審核不嚴,信用卡申請人很容易利用虛假的資料申請到信用卡,導致信用卡欠費案件數(shù)量居高不下。
另外,部分持卡人法律意識淡薄,不守信用,認為透支較小數(shù)額不會對自己造成影響,而且還抱有透支數(shù)額較小銀行可能不會追究的僥幸心理,最后導致自己在無形中變成了民事訴訟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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