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申請
首頁 >  信用卡中心 >  信用卡資訊 >  最新《資源稅納稅申報表》(精礦類稅目適用)填表說明

最新《資源稅納稅申報表》(精礦類稅目適用)填表說明

      

 

1.凡開采以精礦為征稅對象的應稅產品的納稅人需填寫此表。精礦類稅目是指以精礦為征稅對象的各種應稅產品品目。此表反映計稅銷售額、計稅銷售量的計算過程,并自動導入主表。表中各欄如有發(fā)生數額,從價計征資源稅納稅人均應如實填寫;無發(fā)生數額的,應填寫0。如不涉及換算,從價計征資源稅納稅人應將其換算比和平均選礦比填寫1;不涉及運雜費、外購礦購進金額扣減的,第7、8欄填寫0。從量計征資源稅納稅人只需填寫原礦銷售量、精礦銷售量和計量單位、平均選礦比(不需要換算的,平均選礦比應填寫1),系統(tǒng)將自動計算出計稅銷售量,本表第3到第9欄不需要填寫。


2.“稅目”:填寫規(guī)定的應稅產品名稱。多個稅目的,可增加行次。


“子目”:同一稅目適用稅率、換算比不同的,作為不同的子目分行填寫。子目名稱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機關根據本地區(qū)實際情況確定。以金錠、原礦加工品等為征稅對象的稅目視同精礦類稅目填寫本表。金錠銷售在欄次4、12填寫,金原礦或金精礦銷售均在欄次3、11填寫(納稅人既銷售自采金原礦,又銷售自采原礦加工的金精礦或粗金,應當分為兩個子目填寫)。單位金錠需要耗用的金精礦或金原礦數量在欄次13填寫。


3.第3欄“原礦銷售額”:填寫納稅人當期應稅原礦產品的銷售額,包括實際銷售和視同銷售兩部分。


4.第4欄“精礦銷售額”:填寫納稅人當期應稅精礦產品的銷售額,包括實際銷售和視同銷售兩部分。


5.第7欄“允許扣減的運雜費”、第8欄“允許扣減的外購礦購進金額”:填寫根據資源稅現行規(guī)定準予扣減的運雜費用、外購礦(即外購已稅產品)購進金額。允許扣減的運雜費和允許扣減的外購礦購進金額,可按當期發(fā)生額根據有關規(guī)定扣減。當期不足扣減或未扣減的,可結轉下期扣減。


運雜費和外購礦購進金額需要進行換算的,應按規(guī)定換算后作為允許扣減的運雜費和允許扣減的外購礦購進金額。


6.第10欄“計量單位”:填寫計稅銷售量的計量單位,如噸、立方米、千克等。


7.本表各應稅產品的銷售量均包括視同銷售數量,但不含外購礦的購進量。應稅產品的銷售量按其增值稅發(fā)票等票據注明的數量填寫或計算填寫;發(fā)票上未注明數量的,填寫與應稅產品銷售額相應的銷售量。


8.本表中的換算比、平均選礦比按當地省級財稅部門確定的數值填寫。在用市場法計算換算比時需用到平均選礦比。平均選礦比=加工精礦耗用的原礦數量÷精礦數量。


9.通過本表計算的計稅銷售額、計稅銷售量,即為主表相應欄次的計稅銷售額、計稅銷售量。


關注 卡寶寶 (ID:cardbaobao2021)公眾號 ,獲取更多放水資訊,學習更多提額秘方。


卡寶寶公眾號 卡寶寶申卡
看過該文章的網友還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