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可以看作是全年一次性發(fā)放工資,按12個月平均值,扣除相應的三險一金(五險一金)基數(shù),再根據(jù)金額查找對應稅率,然后再計算個稅。今天,卡寶寶小編將詳細為您介紹年薪制下年度中間辭職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年薪制下年度中間辭職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根據(jù)《南京市地方稅務局個人所得稅年薪制管理實施意見》的規(guī)定,對于1年中途扣繳義務人改變以及工作不滿一年的納稅人,清算方法如下:
應補稅款= [(該年實際收入-實際交納的四金-費用扣除標準×實際工作月數(shù))/實際工作月數(shù)×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實際工作月數(shù)-平時已納稅款。
所以, 實行年薪制計算個人所得稅的單位對年度中間辭職的個人進行清算的時候根據(jù)該個人實際的工作月數(shù)按照上述公式進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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