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北法院判決3起詐騙案。其中,一名打工仔冒充警察與年輕女子談戀愛,在已經(jīng)結婚的情況下,他發(fā)現(xiàn)女孩單純?nèi)菀咨袭敚谑侵e話越說越玄乎,騙著姑娘為他辦了4張信用卡透支。因構成詐騙罪,市北法院判處男子馬某有期徒刑5年8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
馬某是即墨市鑫源印刷有限公司員工,曾在2009年因非法拘禁罪獲刑。出獄后,2011年10月至11月,馬某謊稱是民警,通過QQ聊天認識了女青年小敏(化名)。 2011年12月31日晚,雙方見面并開始同居至2012年6月。2012年12月,馬某與他人登記結婚?;楹螅R某仍一直欺騙小敏稱要和小敏結婚。被蒙在鼓里的小敏還把馬某帶回老家見了父母。
2012年“五一”放假期間,兩人回到小敏的老家沾化與家人見面。“馬某說他在青島當警察,家里有廠子,姑姑是公安局局長,我們家人都非常滿意。 ”以為找到了好女婿,小敏家人對馬某有求必應。 2012年國慶節(jié)期間,小敏單位發(fā)福利,想從老家拉點大棗,“有自己工廠,有貨車”的馬某帶著一輛小貨車來到小敏家,拉走了2000多斤棗,價值兩萬多元。小敏單位把錢給了馬某,可后來他一直沒把錢給小敏家。事后馬某承認,那輛車是租來的。 2012年11月,小敏給家里打電話,說馬某在威海的檢測線需要用錢,想借兩萬元。一聽是馬某用錢,老兩口第二天便轉賬兩萬元,這錢同樣沒還回來。
2012年5月,馬某說他在威海開了一家機動車檢測線需要用錢,便勸小敏去辦信用卡。第二個月,4家銀行都來催款,小敏才知道馬某一共透支了33000多元。落網(wǎng)后,馬某供述一開始是想騙小敏的感情玩玩,同居以后發(fā)現(xiàn)她比較單純,于是就想從她那里騙點錢花。法院認為,馬某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由于馬某是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且不得假釋。判決馬某有期徒刑5年8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