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卡寶寶網(wǎng)友小馬吐槽,自己的信用卡因為一些原因有69元欠款未還清,逾期了10天,結果沒想到,產(chǎn)生了300多元利息,小馬感到非常不理解。
卡寶寶了解到,該銀行收取信用卡逾期利息的方式是以當月賬單的總額來計算,而不是以未清還部分的金額來計算。這種稱之為“全額計息”,那全額計息是不是霸王條款呢?
全額計息是“霸王條款”嗎?
全額計息是不是霸王條款,法律專家表達了不同看法。
“持卡人一方在開卡時,對于全額計息的格式條款失去了進行協(xié)商的話語權,持卡人與銀行之間信息不對稱、不對等,從消費者保護的角度來講,全額計息方式有失公允?!?/p>
“全額計息的方式是沒有道理的,屬于不公平的霸王條款。銀行與持卡人之間是借貸合同關系。雙方本來應該遵循契約精神,實行意思自治,但是銀行一方處于強勢地位,銀行與持卡人不是對等的狀態(tài),就不能等同視之,持卡人是金融消費者,處于弱勢的地位?!?/p>
也有觀點認為,“消費者違了多少約,就承擔多大程度的責任,不能附加過多不公平的違約責任,這是履約的基本前提。”
還有法律專家認為,全額計息是消費者在違約之后應當承擔的責任。在有免息期的優(yōu)惠設置前提下,從權責一致的角度講,稱不上是霸王條款。
“從法律上講,全額計息是一種交易安排。借錢本應計算利息,但是銀行給出了免息期,以此鼓勵消費,也是以此來鼓勵消費者及時還款。逾期還款如何還?按照規(guī)定,萬分之五是受法律保護的,不算違法,從交易模型上說是沒有問題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