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賬單分期與消費分期哪個劃算”對于這個問題我們以建行為例給大家詳細介紹。
首先我們來了解一下“什么是消費分期,什么是賬單分期”。消費分期是指持卡人在消費后至最近一期賬單日前兩日期間,致電建行申請將消費金額逐筆分期,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按月償還相關款項;而賬單分期是指持卡人在賬單日次日至最后還款日期間,向建行申請將已出賬單一定消費金額辦理分期償還,申請金額最低為500元人民幣,最高不超過已出賬單中人民幣消費總金額(不含取現(xiàn)、分期付款以及我行規(guī)定的其它交易)的90%。
至于賬單分期與消費分期哪個劃算,我們以一千元分三期來計算:
分期方式分期金額分期期數(shù)分期手續(xù)費率分期手續(xù)費
賬單分期1000元3期0.75%7.5元
消費分期1000元3期0.70%7元
從上述結果我們可以看出,消費分期比賬單分期更劃算。當然,由于各銀行分期手續(xù)費率標準不一,所以具體情況應以經(jīng)辦行規(guī)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