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的透支消費方式也深受現代人的喜愛。不知道卡友們有沒有想過這樣一個問題,如果在信用卡使用期間,持卡人去世,而信用卡還有未還的欠款,這個錢應該誰來還呢?或者持卡人沒有親屬,銀行會怎么辦?如果是套現這種非法行為留下的債務,銀行又會怎么做呢?
首先,小編先了解到的大概情況是:信用卡持卡人去世,如果持卡人有遺產,銀行可以向其繼承人追討;如果沒有遺產,債務會自然消除,銀行無法向其繼承人追討。
一、持卡人有遺產
遺產并不只是財產,這一點很多人都有誤解。債務也屬于遺產的一部分,所以信用卡的債務也屬于遺產的一部分。一般來說遺產的分配是要在將債務還清的前提下進行,信用卡的債務屬于持卡人生前債務的一部分,所以在持卡人還擁有其他財產的條件下,要先將這些欠款還清,才能作為遺產進行分配。
如果遺產沒有人繼承,銀行可以將持卡人的遺產通過拍賣等方式來獲取資金,從而抵消債務人所欠的債務?;蛘咩y行會直接采取相關的法律手段進行催收,通過法院申訴將持卡人的遺產,比如車輛、房產用來抵債。一般情況下,如果信用卡留下的債務金額比較小,遺產又沒人繼承的情況下,就會當成壞賬處理掉。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持卡人的生前財產不足以抵除債務,這個時候怎么辦?如果還是在有遺產的條件下,那么遺產的繼承人就會繼承這份遺產,連同債務一起。所以這個時候遺產繼承人就需要幫持卡人償還債款。但是這種情況下,遺產繼承人都會拒絕接受這份遺產,具體的結果還要看法院的判決。
二、持卡人沒有遺產
第一種,如果持卡人的信用卡債務發(fā)生在婚內,那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中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guī)定情形的除外。所以在沒有約定為個人債務時,持卡人又無其他個人財產,夫妻的另一方應當繼續(xù)償還這份欠款。
第二種,就是如果持卡人沒有遺產又沒有配偶的情況,那么這部分的信用卡債款只能作為個人債務,當做壞賬處理。銀行是不能要求持卡人的父母或者兄弟姐妹等親屬來償還。
“人死債消”,這也得視具體情況來定。只有在債務人沒有配偶、沒有遺產的條件下才會消除債務。而且大家別忘了一點,現在的人基本都會有保險,所以真正能夠消除債務的情況是很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