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更新:
廣州農商銀行信用卡積分禮品兌換指引
1.積分兌換由主卡持卡人提出申請,附屬卡持卡人不可申請。
2.積分兌換包含以下兩種方式
(1)注冊并登錄廣州農商銀行網上商城http://mall.grcbank.com ,綁定您的太陽信用卡或借記卡,進入[積分專區(qū)]挑選您心儀的積分禮品進行自助兌換。
(2)撥打客戶服務電話-961111申請積分兌換禮品,申請前請先通過ATM/柜面/手機銀行/網上銀行查詢個人積分余額,并準備好以下資料:卡號、姓名、身份證號碼、聯(lián)系電話(建議手機號碼),投遞地址等。積分禮品直接送到持卡人指定的地點(限廣州市內,含番禺、增城、花都、從化)。
3.禮品兌換注意事項
(1)持卡人所兌換禮品由各禮品供應商提供,其質量、數量、款式、顏色、售后服務等問題均由禮品供應商負責,廣州農商銀行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和承諾。如持卡人所兌換的禮品有質量、售后服務等問題,由提供禮品或服務的禮品供應商負責處理、解決。廣州農商行將向客戶告知禮品供應商聯(lián)系方式并協(xié)助客戶與禮品供應商聯(lián)系。
(2)禮品圖片、尺寸、材質、簡介等內容僅供參考,禮品以實物為準。
(3)持卡人提出兌換申請即視為同意廣州農商銀行將持卡人姓名、聯(lián)系電話、對賬單地址等配送信息提交禮品供應商及配送單位并接受禮品配送服務。如因地址不詳、錯誤或變更未及時通知廣州農商銀行或無人收貨、手機號碼未預留或錯誤等原因造成的延遲送達、未能送達等均由持卡人自行負責。
(4)積分禮品兌換屬回饋活動,不提供發(fā)票。若非質量問題,所有積分禮品均不可退貨、換貨、退款、退積分或兌換現金。如所兌換的積分禮品在運送過程中毀損或積分禮品本身有質量問題時,持卡人須在簽收日起的 7天內致電廣州農商銀行客服熱線或禮品供應商熱線提出換貨申請,超過7天將不予受理。退回時,請務必保留原包裝、內附說明書、附件及相關憑證。如持卡人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現禮品質量問題,可致電禮品供應商申請維修。
(5)積分禮品的配送方式:送貨上門,通常在持卡人提出兌換申請后的15個工作日內送達(元旦、春節(jié)、中秋節(jié)、國慶節(jié)等國家法定假日及偏遠地區(qū)、災害天氣等特殊情況除外)。
(6)持卡人簽收實物禮品時,須出示本人身份證件(代簽的除出示持卡人本人身份證件以外還需出示代簽人的身份證件)以供查驗,并按要求在簽收單上填寫身份證件號、卡號末6位。持卡人或代簽收人在簽收禮品時應當場檢查禮品的完好性,若存在質量問題或缺損可拒絕簽收;持卡人或代簽收人一旦簽收即代表禮品收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