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額罰息是信用卡的一種計息方式,是指持卡人在到期還款日未能還清全部欠款,就要對全部消費金額進行計息,也就是從消費之日起到還清全款日為止,按每日萬分之五計算循環(huán)利息。
一、什么是全額罰息
目前我國信用卡計息方式分兩種,一種是全額罰息,一種是未清償部分計息。全額罰息是指在還款日后,無論當(dāng)月信用卡是否產(chǎn)生了部分還款,只要未足額還款,發(fā)卡行都會對持卡人按照總消費金額計息。
按照全額計息的方式,持卡人在到期還款日未能還清全款,就算只差1分錢,都會按照當(dāng)期賬單全額以萬分之五的日利計,并按月計算復(fù)利。而按照未清償部分計息,只需支付這1分錢未還清部分的利息即可,比全額計息省下不少。
持卡人如果未能在到期還款日(含)前償還最低還款額,應(yīng)支付所用款項從記賬日起至還款日止的透支利息外,還按照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一定比例違約金,比例由各銀行和持卡人協(xié)商約定,目前大多數(shù)銀行違約金是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收費方式為一次性收取。
二、全額罰息計算方式
假如持卡人在3月8日消費8000元,在賬單日4月7日收到的賬單上會顯示“本期應(yīng)還金額”為8000元,“最低還款額”為800元。持卡人如果按照最低還款額在還款日4月25日還了800元,那么在下一期賬單日5月7日的對賬單中的循環(huán)利息為:
8000元×0.05%×48天(3月8日-4月25日)+7200元×0.05%×12天(4月25日-5月7日)=192元+43.2元=235.2元。
如果在還款日只還了7999元,少還了1元,那么在賬單日5月7日的對賬單中的循環(huán)利息為:8000元×0.05%×48天+1元×0.05%×12天=192.006元。
不難看出,即使我們少還了1元錢,也要支付這么多的利息。
不過,好在不少銀行開通了容時容差的業(yè)務(wù),能為持卡人提供1~3天的還款寬限期。
即持卡人當(dāng)期發(fā)生不足額還款,且在到期還款日后賬戶中未清償部分小于或等于一定金額(至少為等值人民幣10元)時,銀行將視為持卡人全額還款,而這部分欠款則自動轉(zhuǎn)入下期賬單中,不再計收利息、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