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詐騙團伙使用他人信用卡消費3萬元,青羊區(qū)法院日前開庭審理了此案。
市民小張最近接到某銀行的巨額賬單很是納悶:信用卡從未離開過他,卻產(chǎn)生了9980元的不明消費。
跟小張有同樣遭遇的還有另外幾位成都市民。原來,當快遞員的胥某截留了銀行寄給他們的信用卡賬單,然后把賬單上的信息告訴給了同伙,同伙憑借這些信息向銀行套取了銀行卡卡號和密碼后在網(wǎng)上購物消費。日前成都市青羊區(qū)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團伙信用卡詐騙案。
今年2月28日,唐某截留了某銀行寄給市民小張的信用卡賬單,信用卡賬單上有卡主的姓名、詳細地址、信用額度等信息,但是信用卡卡號并不完全,唐某為了得到詳細的信用卡卡號,就冒充銀行工作人員打電話給小張:“我是銀行工作人員,現(xiàn)在核實一下你的信用卡卡號?!辈恢榈男埨侠蠈崒嵉匕雁y行卡號告訴了“工作人員”;唐某轉身又給某銀行打電話:“我要修改銀行卡密碼?!币驗榇饲靶埐]有設置銀行卡密碼,所以唐某輕松地更改了密碼。隨后,唐某以小張的名義在網(wǎng)上購買了2部手機,價值高達9980元。8天以后,唐某用同樣的方式查到了市民于先生的銀行卡號和密碼,在網(wǎng)上購買了2117元的物品;此后一個月內(nèi),這伙人如法炮制,盜取了多人的個人信息,在網(wǎng)上消費多達近3萬元,另外還套取了5000元現(xiàn)金。
據(jù)某銀行工作人員介紹,銀行對卡主身份的核實非常嚴格,卡主更改個人信息如果是打電話到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員會向來電者提問以核實身份,來電者必須全部通過驗證后才能夠更改個人密碼等信息。小張輕易把卡號告訴自稱是銀行工作人員的人,是導致他個人信息被竊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