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過信用卡的朋友都知道,填申請表要求寫緊急聯(lián)系人。不過,有的人對自己成為緊急聯(lián)系人是毫不知情的,而有的不但知情甚至為申請人擔保好讓其能順利下卡。那么,成為緊急聯(lián)系人是否需要擔責呢?下面就讓小編帶大家來了解一下吧。
前面有提過,緊急聯(lián)系人分為兩種,所以是否需要擔責要情況:
1、僅僅是緊急聯(lián)系人:
這種只是被填寫成緊急聯(lián)系人,但是并沒有為持卡人提供擔保,那么就不必擔心對方逾期會連累自己,也就是說不需要擔責。
特別是那種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為緊急聯(lián)系人的,銀行只會打電話想從你這里得知持卡人的消息,并不會讓你幫持卡人還款。不過,你會被電話騷擾是毋庸置疑的,如果老是被騷擾,你可以投訴銀行。
2、又是緊急聯(lián)系人又是擔保人:
這種情況就要擔責了。要知道緊急聯(lián)系人在給持卡人做擔保的時候,是要簽訂擔保合同的,所以是有還款義務的。當持卡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時,作為擔保人的緊急聯(lián)系人就要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是承擔責任。
要是不承擔責任,那么銀行可能就會將聯(lián)系人起訴,并且持卡人逾期也是會影響擔保人的信用的。所以,大家還是不要輕易給人做擔保,特別是那種沒有自制力,或者收入不穩(wěn)定的人,否則會把自己給搭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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