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有這樣的遭遇,信用卡刷了1000元,結果到期因各種原因只還了900元。本以為產(chǎn)生的利息是以剩余100元為基數(shù),沒想到銀行以1000元為基數(shù)計算!
現(xiàn)在信用卡用戶迎來了一個好消息。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了一份征求意見稿。其中,關于信用卡逾期計息問題,最高法擬支持按“余額計息”。本次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8年6月30日。
最高法征求意見,擬支持信用卡逾期按“余額計息”
在信用卡透支逾期如何支付利息方面,最高法發(fā)布的《關于審理銀行卡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征求意見稿明確提出:
一是持卡人選擇最低還款額方式償還信用卡透支款并已償還最低還款額,其主張按照未償還透支額計付記賬日到還款日的透支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是發(fā)卡行對“按照最低還款額方式償還信用卡透支款、應按照全部透支額收取從記賬日到還款日的透支利息”的條款未盡到合理的提示和說明義務,持卡人主張按照未償還透支額計付透支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發(fā)卡行雖盡到合理的提示和說明義務,但持卡人已償還全部透支額百分之九十,持卡人主張按照未償還數(shù)額計付透支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這被外界普遍解讀為,最高法將從法律層面上,不再支持銀行關于信用卡透支逾期就必須“全額計息”的現(xiàn)行規(guī)定。對此,不少人都表示支持。
金融專家表示,最高人民法院的這份征求意見稿一旦得以實施,不僅有望讓此前明顯有失公平的行業(yè)規(guī)定得到糾正,而且對于推廣信用卡也具有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