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用地是否需要征收房產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國發(fā)〔1986〕90號)第五條規(guī)定: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guī)定》((1986)財稅地字第8號)規(guī)定: 六、關于免稅單位自用房產的解釋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是指供公共參觀游覽的房屋及其管理單位的辦公用房屋。
上述免稅單位出租的房產以及非本身業(yè)務用的生產、營業(yè)用房產不屬于免稅范圍,應征收房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