遞延所得稅負債知識點如下所示:
(一)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確認和計量
1.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確認
(1)除企業(yè)會計準則中明確規(guī)定可不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情況以外,企業(yè)對于所有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均應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負債。除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交易或事項以及企業(yè)合并外,在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同時,應增加利潤表中的所得稅費用。
(2)企業(yè)合并業(yè)務發(fā)生時確認的資產、負債初始計量金額與其計稅基礎不同所形成的暫時性差異
因企業(yè)合并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對應的科目不是所得稅費用,而是商譽。
一般情況下,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對應的科目有所得稅費用、商譽、資本公積等科目。
2.遞延所得稅負債的計量
(1)對于遞延所得稅負債,按照預期清償該負債期間的適用稅率計量。即遞延所得稅負債應以相關應納稅暫時性差異轉回期間的所得稅稅率計量。
(2)無論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的轉回期間如何,準則中規(guī)定遞延所得稅負債不要求折現(xiàn)。
(二)遞延所得稅資產的確認和計量
1.遞延所得稅資產的確認
(1)應當以未來期間很可能取得用來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納稅所得額
因為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要在以后期間轉回的,所以在確認時要考慮以后期間是否有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抵扣轉回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2)企業(yè)對于能夠結轉以后年度的可抵扣虧損,應當以很可能獲得用來抵扣可抵扣虧損抵減的未來應納稅所得額為限,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2.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計量
(1)稅率的確定
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時,應估計相關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轉回時間,采用轉回期間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基礎計算確定。無論相關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轉回期間如何,遞延所得稅資產均不予折現(xiàn)。
(2)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減值
①資產負債表日,企業(yè)應當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復核。如果未來期間很可能無法取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利用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利益,應當減記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借記“所得稅費用”,貸記“遞延所得稅資產”)。
②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以后,以后期間根據(jù)新的環(huán)境和情況判斷能夠產生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利用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使得遞延所得稅資產包含的經(jīng)濟利益能夠實現(xiàn)的,應相應恢復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借記“遞延所得稅資產”,貸記“所得稅費用”)。
(三)適用稅率變化對已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的影響
因適用稅收法規(guī)的變化,導致企業(yè)在某一會計期間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發(fā)生變化的,企業(yè)應對已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按照新的稅率進行重新計量。應對原已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的金額進行調整,反映稅率變化帶來的影響。
除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交易或事項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相關的調整金額應計入所有者權益以外,其他情況下因稅率變化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的調整金額應確認為變化當期的所得稅費用(或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