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我怎么被扣了那么多稅?”發(fā)薪水時很多蛙友都發(fā)出過相同的感慨。對于教師績效工資來說,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是怎樣的呢?接下來卡寶寶小編將詳細為您介紹。
自《個人所得稅法》開始實施起,不但把免征額提高到了3500元,同時也把原先的九級超額累進制稅率改變?yōu)槠呒壋~累進制稅率。這個變化使得年終獎在發(fā)放過程中出現(xiàn)了問題:當收入增加的時候,有可能稅后收入會減少。
例子:某教師2011年度的績效工資是18000元(當月崗位工資已超過3500元),按照規(guī)定該教師的績效工資應繳納的所得稅為540元(由 18000÷12=1500對應稅率為3%,所以應納稅額=18000×3%=540元),稅后可支配收入為17460元。如果2012年度該教師的績效 考核情況為優(yōu)秀,當年的績效工資增長了5%,那么他的績效工資就變?yōu)榱?8900元,他的績效工資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為1875元 (18900÷12=1575,對應稅率10% ,速算扣除數(shù)105,應納稅額=18900×10%-105=1785元),稅后可支配收入為17115元。由此可見,績效工資的提高反而使得教師的稅后 收入減少,得不償失。在進行大量演算后,筆者得出幾個績效工資的盲區(qū),分別是:[18000,19283.33];[54000,60187.5]; [108000,114600];[420000,447550];[660000,706538.5];[960000,1120000]。也就是說, 在這幾個區(qū)間內(nèi),教師隨著個人收入的增加,可支配收入遞減(見表1)。
為了保證教師的的可支配收入隨著收入遞增,各大高校在發(fā)放績效工資時,應盡量避開以上幾個盲區(qū),提高教師的教學積極性。
四實行績效工資后對補發(fā)工資進行納稅籌劃
由于績效工資實施的時間滯后于規(guī)定的時間,因此就會涉及補發(fā)從規(guī)定時間開始到實施時間之間的工資。那么,這部分補發(fā)工資該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許多人有想法,但都沒定論。筆者用一個實例試從以下幾個計稅方法來分析如何納稅以達到最優(yōu)。
張教授平均崗位工資為4000元,2012年6月補發(fā)以前12個月增長的工資6000元,平均每月增資500元。
教師績效工資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一:
將補發(fā)工資作為一個月工資并入當月的崗位工資一并計征個人所得稅,得
當月應納個人所得稅額=(4000+6000-3500)×20%-555=745(元)
教師績效工資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二:
將補發(fā)工資作為年終一次性獎金,得
補發(fā)工資應納個人所得稅額=6000×3%=200(元)
希望小編以上的總結能幫助對“教師績效工資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不了解的蛙友們。更多相關信息,請實時關注卡寶寶網(wǎng)。網(wǎng)站匯聚了海量資訊,歡迎您的分享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