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朋友買車缺錢,主動幫助辦卡,竟是為了方便自己盜刷。近日,被告人劉清華因信用卡詐騙罪被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2009年8、9月份,被告人劉清華聽說朋友趙笑想辦理銀行卡買車,就主動提出幫助趙笑辦理。劉清華先后為趙笑以及通過趙笑找來的六個朋友辦理了工商銀行信用卡8張。信用卡辦好后,劉清華不是及時將信用卡歸還合法持卡人,而是以持卡人的名義進行盜刷,共計透支55616元占為己有,未能歸還。
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劉清華使用隱瞞真相的方法,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詐騙,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信用卡詐騙罪,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