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身份證并私刻公章辦假工作證明,到銀行申請辦理多張信用卡,惡意透支33萬余元。近日,經(jīng)河南省駐馬店市驛城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信用卡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馬俊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20萬元。
2012年7月至2013年3月,馬俊通過購買及其他方式獲得多個他人身份證件,再提供虛假的工作證明并加蓋個人私刻的“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駐馬店中心支公司”財務(wù)專用章和“駐馬店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shè)局”公章,從銀行申辦了34張信用卡。接著,他又申請了4部座機(jī)電話,在銀行電話回訪時,冒充駐馬店平安人壽和駐馬店市城建局的正式員工對辦卡人員身份予以確認(rèn)。馬俊惡意透支32張信用卡,共33萬余元。